常爱人才 “州”到服务——常州“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系统上线
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在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和人才友好型城市,7月19日下午,由常州市委、常州市政府主办,常州市人才办、常州市人社局共同承办的“常爱人才 ‘州’到服务---常州市‘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系统上线仪式”在市政府行政中心举行。
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季培东发表讲话。他强调,要弘扬常州精神、服务产才融合、立足城市地缘,助力“创新再出发”,建好“人才金字塔”,打造“最优生态圈”,以最大诚意、最好资源、最优服务,点燃常州创新发展强引擎,把常州建设成为人才向往、英才荟萃、产才相融、城才共荣的长三角人才新高地。
会上,常州市副市长杭勇和受邀参会的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丁宏,共同启动常州市“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系统。
今年,常州市在创新发展战略指引下,出台《“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引才定位更加精准、政策更加优越、推进更加迅速,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购房、租房资助和生活资助。
这项资助政策涉及生活、租房、购房三个方面
●生活和租房政策的资助对象为:
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由我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生活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期限为2年。
租房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
●购房政策的资助对象为:
我市企业引进的已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这些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引进的前1年至后2年内首次购买我市商品住房,其中包括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博士研究生可获25万元购房资助,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为3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还对首次购买我市商品住房的博士给予100万元、硕士给予个人40万元或家庭80万元的贷款扶持。
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常州市人社部门会同住建、大数据等部门开发了“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申报系统,可以在“我的常州”和“常州人社”APP上使用。
今年以来,全市掀起人才公寓建设热潮,今年将建设2万套人才公寓,5年内建设10万套人才公寓,目前已入驻15000多套。 会上各辖市区集中发放了人才公寓入住钥匙。
会议由常州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嘉秀娟主持。常州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在常高校、职业院校领导和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和特别邀请的黑龙江大学三十多位教师代表参加了仪式。
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经开区、湖塘、薛家的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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